关于我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沪就业户籍申请 所需“专利证书公示证明”材料办理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年03月30日16:22
根据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【2016】23号)有关精神,我校2017届毕业生非上海生源在沪就业户籍申请过程中需要“专利公示情况”材料,现将办理流程规定如下:
1、毕业生需下载《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毕业生专利公示申请表》,申请表见下方附件,并将申请表所列项目填写完整后上交就业指导中心。
2、毕业生须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存档(验原件)。
3、以上材料毕业生提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后,中心会在1~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,材料合格后将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-通知公告栏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。
4、公示期满后,学生可咨询就业指导中心公示结果。如无异议,学生可根据上海市户籍申请政策,打印“专利公示证明”并填写完整,由就业指导中心盖章。
咨询电话: 韩老师 89731016
附件:
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
就业指导中心
2017年3月30日